第九十四章 又是一年七夕

  对于十八岁到八十八岁的华夏人来说,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。
  ——七夕节
  《东方》编辑部经过全体商议,决定把首刊定在今天发行。
  这么重要的日子,大老板沈哲却不在,林语菡也不在,只露了一面两个人就消失了。
  没有人问原因。
  只有林远志中间随口问了一句:“小哲呢,今天他都不在场?”
  钟离哦了一声:“他有别的事情要做,晚点过来。”
  沈哲虽然在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中借阿泰之口,说出了一年中对女生三个最重要的日子,本人却不太敏感。
  她的生日,结婚纪念日,七夕节。
  整年对她好,一旦把这三天忘记了,全是无用功,也不知真假。
  之所以今年想起来了,是因为昨天在编辑部里,林语菡老是拿眼睛瞟他。
  又不是真蠢,仔细琢磨琢磨就想到了。
  免不了再抄首诗献上,倒是没有搜肠刮肚的困扰。
  想吃烛光晚餐是不可能的,晚上两家人各回各家,只好安排在白天。
  拉拉小手,墨迹墨迹,其它事脑补。
  ……
  “轻舞飞扬”群——看名字就知道是沈哲的书迷群。
  “唉,大家都在不,今天岛主的杂志发行,你们订吗?”
  “这还用问,首刊唉,说什么也要订啊。”
  “这话有道理,不管新书怎么样,首刊就有纪念意义,我也去订一本。”
  “唉,我在西北地区,不知道买不买得到。”
  “你就别想了,新杂志社也没有那么强的发行渠道,可以直接向杂志社订购,让他们邮寄。”
  “还是你们先吧,好看的话告诉我。”
  不一会儿,陆续又有几个人上线。
  “没买《东方》的赶紧去,晚了后悔死你们!”
  “怎么个情况?说说呀先。”
  随后,一张图片发到群里:“内容就不发了,岛主不找我,自己也过意不去。”
  “吆,是岛主亲笔题的刊名,他的字体我认识。”
  “封面风格也不错,挺稳重的,还以为岛主闹着玩呢,看来是想认真做本刊物。”
  一人发急:“我买不到怎么办?谁帮帮忙,多买一本,我给他寄钱。”
  “咦,你不是‘阿泰的恩师’么,说谁买谁二的不就是你吗,怎么,你要自食其言?”
  “……靠,这几天气晕了,女朋友被感动得一塌糊涂,非要看首刊,惹不起,二就二吧,哥认了!”
  “得,冲这话帮你一次。”
  受限于发行渠道,《东方》首刊无法达到国内每个城市,三天时间也只在附近的十几个行政区能买到。
  相信随着总编亲自指挥的市场部努力,情况会越来越好。
  中海市和江南一代是重点区域。
  一场名为“魔女”的风暴,像病毒感染似的快速蔓延。
  ……
  《白发魔女传》是梁师少数开篇就夺人眼球的作品。
  用原时空网络小说行话来说,就是无敌流,玉罗刹首次出场就是绝世高手。
  朝廷命官、武当门人、大盗来袭,环环相扣。一系列烘托手法之后,玉罗刹练霓裳一出场便废了三个剧盗。
  【厅中群盗呆若木鸡,有几个更是面如死灰,瑟缩一隅,动也不敢动。】
  单是这种威势就让读者汗毛乍起、心惊神摇,似乎看到了一个前所未见的江湖世界。
  而“凉秋九月,北地草衰,有一行人马”这种铺陈的叙述手法,已经和金庸很接近了,阅读感很舒服。
  这一天是属于年轻人的。
  浪漫餐厅、电影院、各大城市广场……几乎都是成双入对的身影。
  江南市是《东方》杂志这次宣传最重要的城市。
  景苑广场——
  傍晚时分,东北角有家移动报刊亭。
  报刊亭外侧新贴着一张人物海报,上面是位素描女子,黛眉柔肤,标准的华夏美人,引得路人驻足的却是女子一头银丝。这是沈哲的创意,林语菡的手笔,雯雯小美编合成,钟离的市场部推广的。
  老板是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胖子,正拿着一本杂志埋头阅读。
  “老板,这张海报是什么?”女孩挽着男友的手臂,也忽然被吸引了注意力。
  老板头也不抬:“自己找找吧,摊上有……”
  女孩翻来翻去也没找到海报上写的《东方》,又问道:“老板,没有了吧?”
  “那就卖完了,等下期吧。”
  女孩有些不乐意,忽然看到老板手中的杂志露出刊名:“你手里不是吗?”
  “这本不卖!”
  “我们去那边找找,岛主的新书还是武侠,你不是不喜欢读吗?”男友道,他们都是网络粉丝。
  “我喜欢这张海报……”
  不管什么原因,在钟离的指挥下,手拿奖金的市场人员把广告贴遍江南市大小销售终端。
  买到杂志的读者全部瞠目结舌。
  以往的侠客小说中,女子等于道具,动辄妻死家灭,是激发主角报仇雪恨的动力,女读者自然嗤之以鼻。
  当一个“杀人魔头”变成女性后,立场马上反过来了。
  特别是这位玉罗刹脾气刁钻、削人手指,含笑间毙敌,出场短短一回便得罪了黑白两道。
  不得不为她今后担上一份心。
  ……
  “东方杂志社吗,我们这里加订二十本,赶快送来!”
  “我们是博文书屋……”
  编辑部内刚开通的三部电话此起彼伏。
  沈哲此时正拿着一本杂志在读。
  ——《江湖》
  这是前几天钟离交给他的,上面连载着侠客大家司马鸣风的《大漠》第五部。
  和林语菡回到杂志社后,大家都在忙着接催订电话,他倒开始清闲了,拿起来又读了一遍。
  只有开头大约两万多字,初读的时候就发现有些问题。
  太冒然了,系列主角本来背景设定在西部一带沙漠地区,到这一部忽然救了个官员回到京城。
  后续情节暂时还没有,先放一边。
  自从沈哲提出武侠概念以来,几位主编都不自禁的以南方两家侠客杂志为假想敌,沈哲不以为然,但也没有多说什么。随着作品越来越多,他们自然会明白两者的差别有多大。
  钟离兴奋的走进来,看到沈哲:“小哲,猜猜,销售情况怎么样?”
  “一百万?”
  钟离傻傻的看着他,挑挑拇指:“你比我还敢想,这是首刊,你就不怕滞销?”
  “应该不会太惨,侠客读者不是差不多都知道了?”沈哲道。
  “其它地区迟点,我们市区九小时已经破十万!”
  沈哲笑道:“这里可是我们的大本营。”
  魏主编正好路过,笑道:“总编,你向来都是百万级,这回太保守了。”
  按这个数据预估,首刊超百万是肯定了。
  “没关系,这才是第一天,我马上联系印刷厂加印。”钟离揉揉凌乱的头发,这几天最忙的就是他了,“我估计首期成为百万级畅销期刊没问题了。”
  “武侠读者的封闭性和小哲的号召力!”魏主编断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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