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夜不归宿

  第28章夜不归宿
  她想了想,还是接听了,“喂,请问你是?”
  手机里季子霖沉默了几秒,才用受伤的语气道,“笙笙儿,我是你霖哥哥啊,不是帮你存了我号码吗?”
  霖哥哥……
  亏他说的出口。
  乔笙忍着鸡皮疙瘩掉一地的不适感,平静的说,“我手机上没你的名字。”
  季子霖闻言吐血,在手机那端拿眼刀子控诉沙发上的某人,一定是他把自己给删了!
  大哥这独占欲要不得啊!
  “喂,季总……”
  “等等,笙笙儿,你是我小学妹,叫我一声霖学长总可以吧?”季子霖退而求其次。
  可能因为他妈想要生个女儿,偏偏求而不得,而他也被传染了,虽然乔笙从辈分上讲算是他大嫂,但在心里却像个小妹妹似的,总喜欢逗她玩儿。
  乔笙挑了挑眉,顺他的意喊道,“霖学长,你有事吗?”
  “嘿嘿,大哥喝醉了,你过来把人带回去吧。”
  “……”早知道,乔笙就不接电话了。
  她委婉开口,“我现在不太方便,麻烦霖学长了,再见。”
  说完后直接挂断电话,关机。
  这动作是越来越熟练了。
  看得一旁的夏念想目瞪口呆!
  ……
  寐河,某个vip包厢里。
  季子霖拿着手机,一脸想死的表情,瞅着沙发上闭眸假寐的厉锦墨。
  他能说笙笙儿关机了吗?
  非但不过来,还打算夜不归宿,这胆子也忒大了!
  “大哥,明天你要出差对吧,我送你回去呗!”
  厉锦墨抬起眼皮,淡淡扫了他一眼,“谁告诉你,我出差?”
  “吴秘书说的啊!”季子霖毫不犹豫的出卖了吴昀杰。
  这种时候,绝对是死道友不死贫道。
  厉锦墨眸色渐深,透着几分晦暗不明的情绪,沉声交代,“不要骚扰她。”
  话音落下,拿起外套便走。
  季子霖,“……”
  都说恋爱中的男女喜欢说反话,他大哥应该也是吧?
  “大哥,喝酒不能开车,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,我送你啊!”
  季子霖很是殷勤的送厉锦墨回梧园。
  半个小时后。
  梧园,客厅里,江婶端着两杯解酒茶放在茶几上。
  “这是什么?”
  季子霖仿似闻到一股大自然的香气。
  厉锦墨沉默着,站在一旁的江婶笑着回答,“回季少爷,这是小姐调制的解酒茶。”
  季子霖眼睛一亮,“笙笙儿调的?”
  他喝了一大口,有点甜,感觉唇齿都留有余香。
  “好茶!”季子霖赞叹一声,很快便喝完了一杯,右手伸向另一杯没有动过的,就在他快触到时。
  厉锦墨开口了。
  “拿两包给阿衡检验,有消息立刻告诉我。”语气低沉,似别有深意。
  说完就上楼去了。
  “不是吧,大哥你怀疑笙笙儿下毒?”
  季子霖脑洞大开,整个人显得无比亢奋。
  江婶直摇头,要真是有毒,他也都喝完了,还意犹未尽地想喝第二杯呢!
  季子霖手机响了。
  接听后,他直接炮轰,“我靠,都已经散场了你们才到,我刚送大哥回家,你们等着,我马上来。”
  季子霖挂断电话,将剩下的醒酒茶包全部卷走了。
  ……
  翌日清晨。
  厉锦墨被手机的震动声吵醒。
  刚一接听,傅云归阴沉的声音传来,“乔家的调香手札被劫了。”
  他两个手下的尸体,在海边被打捞了上来。
  都是一枪毙命。
  对方使用的是消声狙击枪,于百米之外取了两人的命。
  尚阳城什么时候来了这么个危险角色,他们竟然一无所知,不得不说,最近过得比较安逸。
  厉锦墨的头隐隐作疼,眉心拧了拧,忽略那股子不适,下了床走进浴室。
  “你似乎不着急。”
  “呵呵,我傅云归的东西岂是那么容易抢到的?”
  “所以?”厉锦墨声音很淡。
  傅云归当然不是来炫耀的,说明来意,“手札暂时放我这里吧,我用它钓条大鱼。”
  “8点之前送过来。”
  厉锦墨毋庸置疑的语气,没有一丝商量的余地。
  手机那端的傅云归心塞得不行,那人还没到手呢就替她保管起东西来了,只得退一步说,“好吧,我复印一份。”
  厉锦墨眉心蹙了蹙,倒也没有反对,提醒他,“记得用百年前的纸张。”
  “你让我作假?”
  “三分之一。”
  傅云归表示服了,“得,我就复印个两三页纸,估计那老狐狸也会当宝贝一样供着。”
  厉锦墨没做声,不掺和蒙家那点事。
  随着他出门跑步,电话很快便挂断了。
  今天是周末,厉锦墨没有去公司,用过早餐后,进了书房。
  在7点40分时,乔家的调香手札就到了他的书桌上。
  黄褐色的牛皮纸,没有半分磨损,看得出来它的主人极其珍爱。
  厉锦墨只翻看几页,就已经估算了这本手札的商业价值,属无价之宝。
  但下一秒,他把手札放进了左边的第一个抽屉。
  很随意,并没有将它放在心上。
  等乔笙回来,手札便会交到她手中,要怎么用,都随她。
  然而乔笙,似乎并不打算回来。
  原本她今天是打算回梧园的,但嗷嗷的主人一直没有出现,加上小南那小鹿斑比的眼睛瞅着她放电,她哪舍得走?
  以前是没时间陪,现在有时间了,就真恨不得时时刻刻都陪着他才好。
  这不,一直拖,一直拖到了第四天。
  嗷嗷的主人才姗姗来迟。
  是个戴着黑框眼镜的斯文男人。
  乔笙看到他的脸时,眼底划过一抹惊色,真的好巧,让她有种‘无处不相逢’的感慨。
  这个男人竟然是唐绍林的‘女朋友’。
  “这位小姐似乎认识我?”男人笑着说。
  乔笙一怔,没想到他这么敏锐,随即回以一笑,“在报纸上见过,不过那不算什么吧,毕竟人红是非多。”
  男人惊讶的挑挑眉,笑容真诚了不少,“你想买我的狗?”
  不等乔笙回答,他又说道,“这狗本来是我买来哄女朋友的,只不过出差给忘了,你养了它三天,倒也算是缘分,就让给你吧。”
  哄女朋友……
  原来唐绍林才是被压的那个啊?!
  乔笙眨了眨眼,最后以二千八买下了嗷嗷。
  “谢谢。”
  离开时,乔笙收到了一张名片,男人已经不在唐氏工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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