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都市文的舔狗反派1

  巨大的落地窗前,一个长相英俊,穿着白色衬衣,略微有些忧郁的男人,坐在办公椅上,摇晃着手中的红酒杯,俯视着下面如同蝼蚁在走来走去的人群。
  顾远舟轻抿了一口红酒,来压惊。
  完了完了,原主实在是太变态了!
  原主陆念安,京城四大家族之首,陆家这一代唯一的独生子。
  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,样貌英俊,人温和不失凌厉。
  年纪轻轻的就继承了家业。
  陆氏。
  在小说中写这家公司横跨了各大领域,是夏国最强大的公司,没有之一。
  是的,这是一本小说形成的世界。
  原主就是那个冤种男二,呸,舔狗小反派。
  小说里总会写龙王或者神医下山的女人身边会有一个,嗯,富二代追求者。
  原主对一个女人。一见钟情了,成为她的舔狗。
  林欢欢家只是一个小公司怎么办,送合作,亏本送。
  林欢欢买不起那些高定或者限定首饰怎么办, 送!
  对他态度不好怎么办,反思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,顺便把右脸送过去打。
  原主这个舔狗一做就是两年,嘘寒问暖从不落下。
  女神却连一个好脸色都不给他。
  因为她的真爱不是原主,不是真爱,怎么可能对他有好脸色。
  这种类型的小说,女主绝对要是纯情的那挂,即便交了男朋友,也是没有上床的那种。
  男主都无所谓,因为那些女人都是他的后宫。
  神医下山了,在一次意外中林欢欢的爷爷晕倒,是神医李明救了他。
  原主找了无数名权威专家,和珍贵药材帮她爷爷调养身体,没有得到她一丝感谢。
  李明救了她爷爷一次,林欢欢就对他心生好感,爱意无限增长。
  两个人暧昧来暧昧去,原主还跟个傻子一样,傻傻的奉献。
  要只有一个神医下山,他的下场,也许不会那么惨。
  书中有三个主角。
  原主的追求者,身边的保镖是军中战神。
  原主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的妹妹,入赘的老公是国外雇佣兵之王,龙王。
  三人集齐,没有一个人看他顺眼。
  原主的家人遭人暗杀,产业招人狙击,最后爷爷竟以贩毒的罪名,执行枪毙。
  一个经历过无数抗日战争的老爷子,竟以这种方式死去。
  这些罪名是军中战神张华提供的,在书中配角是无智的。
  他们觉得张华说的对,因为张华是他们的战神,保护他们的国家。
  原主家最后破产,只剩下他一个人,他想到了林欢欢。
  他并不准备连累林欢欢,只是想问她借一些钱,离开这里。
  原主找到林欢欢,却看到林欢欢和一个男人在拥吻。
  原主质问,得到了是李明毫不犹豫的嘲笑。
  他说在原主当舔狗的时候,林欢欢就躺在他的床上,随他摆闹。
  林欢欢也嘲笑的说,她从来没有喜欢过原主,看他一眼都觉得恶心,原主所做的一切在她看来和一只跳梁小丑差不多,让她厌烦至极。
  原主看着李明那张普通甚至泛着黝黑的脸,陷入了沉思。
  究竟是他的眼光差,才看上了林欢欢。
  还是林欢欢眼睛瞎了,看上了李明。
  原主搞不明白。
  但他对林欢欢的喜欢彻底消失,想要离开这里,却被李明射出的针扎中了双腿,无力的倒在地上。
  两个人从原主的身体上走过。,留下阵阵嘲笑的声音。
  李明告诉他说他是个傻子,仇人就在眼前,他都不知道。
  腿断了的原主没有人再来找他的麻烦,他晚上睡在天桥底下,白天捡垃圾吃。
  高高在上的贵公子,不到两天就沦为了一个比乞丐更像乞丐的乞丐。
  原主想要报仇。但以他现在的身体情况,根本不可能报的了仇。
  在他们又一次的嘲讽中,原主。选择了最弱,也是他以前最爱的女人林欢欢下手,可惜没能成功。
  这个举动成功惹恼了李明,李明。把他当成了毒人,各种稀奇古怪的毒药全部往他身上招呼。
  原主死的时候,身上没有一块好肉,全身溃烂,死不瞑目。
  在书里他只是一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反派。
  但他只是喜欢自己的未婚妻有什么错。
  是的,林欢欢和原主已经结婚了。
  因为林欢欢的父亲看上了陆氏最新的项目,成功将会有几十亿的收入。
  而他想要插一手,又怕原主不同意。
  便让林欢欢和他订婚,这样提任何要求也是理所当然了。
  原主死后才知道他生活在一本书中,从出生起便被注定了,他所有的一切,包括家人都要为别人作出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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