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千九百一十七章 探险家的宝藏

  招财猫的老板,看似控制住自己,没有谋取更多的财富,其实变得越来越贪婪。
  这个贪婪就体现在,他希望儿子能够变得更加优秀,来继承和发扬他的家业,免得出现纨绔。
  然而他这种贪婪,对儿子的过分期待,让儿子产生了心理疾病。
  路成摇摇头。
  随后他检查玻璃球,他发现在这次超凡道具中,他得到500本源点。
  这算是小小改变了一下这个老板的命运。
  最重要的改变,是让一件书法作品出世了。
  一个唐朝作品,再次出现,这对现实世界有了一些小影响。
  但并不大。
  他随后决定搞一个比较大的事。
  什么样的事,才对人类世界有更大的影响?
  那自然就是涉及到武力。
  别管人们给文明批上何种温情脉脉的外衣,最后能决定大事,决定文明轨迹的,还是落实到武力上。
  哪种方式能够更好地提升武力,哪种方式就会成为主流和台面上的事。
  它并不在乎邪恶还是正义。
  某朝足够邪恶,可是它一样统治了两百多年,不比别的正常王朝短命。
  原因就是它开局邪恶,但迅速拉拢了地主,拥有了武力,足以镇压反抗者。
  路成随后又去了一条古代武器街道。
  之所以不从网上订购,也是为了避免留下痕迹。
  其实他知道,有玻璃球在,能够自动屏蔽自己留下的痕迹,不让别人发现自己。
  只要自己处于绝对中立,不去偏袒任何一方,那就没有人能伤害他,也不能困住他。
  所以他大可以不用浪费时间,畏畏缩缩地做事。
  他在武器街,一处店铺上,发现了一把非常老旧的硬弓。
  这处弓上正闪着光芒。
  但是他并没有在乎这把弓,而是看向了弓下面的一本札记。
  那是一本旧到发黑发黄的笔记。
  笔记上散发的光芒,是弓的十倍还多。
  老板走过来介绍道:
  “这把弓箭,据说是以前一个巴图鲁用的。”
  “他拿着弓,所向披靡,射杀了很多大将。”
  “每次射杀一个,他都要在事后用对方的鲜血仔细记录下来。”
  “这就是血色军功笔记。”
  老板说着,用戴着手套的手,掀开了那本笔记。
  只见上面果然是暗褐色的血迹,组成了一段段文字。
  “天顺x年月日,射杀明将刘大头。”
  “天顺x年月日,射杀明副将王沿江。”
  ……
  这样的记录,足足有数十条之多。
  “有这样记录的大将,应该很有名,为什么这本笔记没有名字了?”路成好奇地问道。
  老板微微一愣,接着解释道:“因为这位巴图鲁卷入了朝争之中,被人过河拆桥所杀,有关他的一切记录,都被清理掉了。”
  “原来如此,这本笔记多少钱?”
  老板赶紧说道:“弓箭不要吗?”
  “这弓可是好弓啊,据说这位巴图鲁,一天能打几百只兔子。”
  “他常常在作战之时,跑到10米之内,拿像小铲子一样的重箭,直接就将明人的胳膊给铲断。”
  “即便对方穿着重甲同,他也可以破甲。”
  “他往往直接射人面门,一铲脑袋就是一个大窟窿,人必死无疑。”
  路成摇头道:“不了,这种凶器,太吓人了。”
  “还是这本笔记有点价值。”
  “那好吧, 5000您拿走。”
  “可以。”
  老板很后悔,开价低了。
  路成开着车,笔记放在旁边的价格。
  而老板看向带走笔记的路成,眼神中闪过一丝冷光。
  “算你好运。”
  ……
  路成回到家中。
  翻开笔记。
  他看着看着就笑了。
  这本笔记是伪造的,但血迹是真的。
  弓箭也是真的。
  它们是凶器,堂而皇之地摆放在店面里,冒充古将用的东西。
  上面的年月日,年是假的,但如果搜索对应的月日,就会惊恐地发现:
  写明的时间里,都发生过凶杀案。
  很快路成就消耗了500本源点,开始点化这个杀人日记。
  不多久,只见褐黄札记上,散发着幽幽的惨白光芒,让人不寒而栗。
  他伸手触碰,而这个日记的能力,立刻展现出来。
  “用自己的鲜血在上面写下某个杀人事件,这个杀人事件,就按照你所说的方式去发生。”
  “该事件所展现的最高能力,不会超过这个世界该有的力量。”
  “同时不能是太小概率的事情。”
  “比如说你写下一个次日,全世界核弹都发射,星球毁灭。”
  “这种事件是不能发生的。”
  “该事件中出现的力量层次天花板,仅仅局限于写这个事件的人,自身所有的能力。”
  “比如作者可以写一个凶手,他可以拿刀剑杀死10个人,甚至20个人。”
  “但不能写他杀死100个人,1000个人。”
  “很简单,因为他的体力有限,靠刀剑杀到第20个人的时候,就会累死了。”
  “但可以写靠药物毒杀几百人。”
  “靠刀剑不行,即便对方不反抗,也会累得受不了。”
  “同样也能写凶手用一把枪扫射数百人。”
  路成立刻明白了。
  看来是要以本人能力上限,去构造一个杀人事件。
  同时他又注意到这个札记的其他限制:
  “注意,构造事件时,必须存在着死者、凶手、侦探、路人四个要素。”
  “好家伙,这不就是一个类似于某某笔记的东西吗?”路成摇摇头。
  他想了想,他要把这个日记扔给别人。
  他自己是不能留的。
  因为这玩意太恶劣。
  他若是持有,很容易被某些东西给干掉。
  懂得都懂。
  他作为一个聪明人,自然是明白的。
  于是,他随意向窗户外一扔,就将那个笔记扔了出去。
  它自己就会找到主人的。
  一周后。
  这本札记,在旧书市场中,落到了某个落魄作家手里。
  这个作家是一个侦探作家。
  他是一个落魄侦探作家。
  一直在写侦探小说,他已经向杂志和报社发了很多文章。
  结果只有寥寥几次被采纳。
  其他时候,编辑都都告诉他,你写的太假,缺少代入感,不吸引人。
  他自然将驳回来的侦探小说,去一些热门小说网站上去发表。
  虽然得到了一些赞扬,能够温饱,但却一直没有火过。
  如果只为了温饱,他还不如换个城市去送外卖。
  那不比写书强?
  不过网络上有一些真挚的读者。
  某个名叫“雨还在下”的读者,写了上千字的评论。
  “写的逻辑还可以,但是人物不真实,细节也不够。”
  “很多地方,看起来就觉得假。”
  “人物塑造不鲜明,凶手动机不明显,环境描写不能让人感受到那股凶案的味道,有着一股动画味。”
  “显然作者没有仔细研究过真实案例。”
  “当然这也足够了,不过作者也没有研究过网络小说的爽点。”
  “写的又传统,文笔又不好,这怎么能火?”
  落魄侦探作家,觉得对方说的很对。
  他去某个着名论坛,提问“如何写好一个侦探小说”。
  一个答主告诉他:“真想要写好,必须要身临其境,必须要去采风,要亲身看到那些些故事,亲身看到那些现象。”
  “有些大作家就喜欢四处旅游,为的就是看到真实情景,然后转化到笔墨之下。”
  “写自己熟悉的地方,写的地点就非常有代入感。”
  “但是最好的办法,就是亲自看到过凶案。”
  以前落魄作家是没有办法这样做的。
  简单来说,不是没胆子,而是没钱。
  但现在,他有了这个案件笔记,并且知道了它该如何使用。
  “既然如此,那自己就可以在这个笔记上,写出一个案件。”
  “同时将自己插入其中,如此一来,自己等于实际参与,就像华生一样,参与调查。”
  “那样的话,自己从头到尾走下来,写作之时,自然而然,就能写出最真实的案件了。”
  他仔细想了想,觉得自己想法很好。
  于是他开始设计起来。
  当然他也没有脑力,凭空设计。
  于是他开始缝合……
  哪个作家不是缝合怪?
  他这样自我安慰着。
  他将地点设计在一个中立岛屿。
  那个岛屿不归属于任何势力。
  也就是说是一个无人管辖的小岛。
  这样就很好,有了侦探充分发挥的余地。
  而且这一天将会爆发暴风雨,难以离开。
  于是岛上,就形成了经典的“暴风雪山庄”模式。
  暴风雪山庄,好就好在,读者能够将关注力聚焦在案件本身,不用思考凶手是个流窜犯。
  也不用考虑外来因素,同时也能大大减少写作难度。
  开放的案件,就是现实案件,凶手杀人就要跑路,时间都用在追捕凶手上了。
  案件本身就很无聊了。
  落魄作家写道:
  “岛上有着藏宝。”
  “藏宝是一批海盗的黄金,这将成为杀人动机。”
  “有一个富豪探险家雇佣六个人去该岛上探险。”
  “他在岛上四处搜寻,为了方便,就在岛上建造了一个简单的庄园。”
  “有着一座大屋子,两边是六个小木屋。”
  “同时富豪是个蜡像爱好者,他在岛上建造了属于他们团队的蜡像……”
  落魄作家,大体将那个故事缝合清楚了。
  他自己看了一遍,觉得故事很差。
  主要是没有那个氛围感,没有那个味道。
  细节不够,恐惧程度不够。
  落魄作家写好之后,脑中念叨:
  “生成。”
  很快,札记上闪过一道白光。
  ……
  次日一早。
  穆痕,也就是落魄作家,他就接到一个短信通知。
  “你好,穆痕先生。”
  “您发表在我们网站上的某某小说中了一个大奖。”
  “您将得到一次孤岛旅游机会,旅游是7天时间,包括来回路费,中间食宿。”
  “您可以尽情在岛上玩耍。”
  穆痕看到这里,微微一笑。
  事件果然成真了。
  他感到一阵兴奋。
  他马上就要成为火爆作家了!
  ……
  此时此刻。
  路成正看向穆痕,不由摇头。
  他很佩服这个穆痕,对方胆子还真大。
  要知道对方写的可是凶杀案件!
  而凶案之中,侦探和相关路人,都是很容易被杀掉的。
  现实和小说可不一样。
  小说里面侦探,都有主角光环,可以大难不死。
  最多是晕过去,不会被杀。
  然而现实之中,凶手往往会首先杀掉,那些看破自己的人。
  这种事太多了。
  一些侦探小说和一些侦探漫画里面,也会这么描写。
  而这个落魄侦探作家,自己设计了凶案,自己还要深入。
  他简直是愚蠢。
  他就不能设计一个有着无数摄像头的城堡,自己藏在外面远程观看吗?
  看来是想身临其境,想要亲身体验,亲身采风。
  简直是胆子大到极点。
  路成摇摇头,或许自己这个玻璃球给这家伙,才更加合适。
  不得不说,世界上就是有一些人,他们好像真的不怕死一样。
  大部分人都是非常恐惧死亡的,非常害怕那些危险运动。
  比如说站到高楼天台边缘上。
  普通人别说站过去,就是靠近两米往下看,都会腿软,赶紧从高处离开。
  偏偏有一些人,竟然敢在高楼顶部玩直播。
  你说为了赚钱,送外卖不一样能生存吗?
  又有人,喜欢从高处跳下去。
  他们就不担心这个绳万一不结实,或者说万一没有系好吗?
  还有高空跳伞的。
  有可能被气流吸上高空。
  也有可能忘记背上降落伞。
  有一个教官,就是在教育学生的时候,自己忘记背降落伞包,直接自己跳下去就摔死了。
  路成很佩服这个作家。
  ……
  一周后。
  穆痕坐着一艘轮船,他来到了“蜡像岛”。
  这时候船上还有其他九个人。
  其中包括一个富豪探险家的女儿,一个医生,一个旅游者。
  其他6人,都是探险者,年龄在40多岁。
  “我的父亲,曾经来到这处岛上,足足探索了十年之久。”
  “他认为这里有着巨大的宝藏。”探险家的女儿看着众人说道。
  其他6人互相看着,他们默不作声。
  穆痕就和一个未知者那样,一脸好奇地看着他们。
  随后众人上了岛,船在码头上停下,随后船长就走了。
  “如果你们要走,就发电报给我。”船长这样说着。
  呵呵,暴风雪山庄形成了。
  “奇怪,为什么管家没有开车来迎接我们?”探险家女儿诧异道。
  众人只好下了码头,沿着道路,向着岛上一处庄园走去。
  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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