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 分配

  一群人席地而坐。
  秦松率先开口。
  “我先来吧。”
  “我姓秦,名松。”
  “在白鹿书院念书。”
  “去年刚刚考上童生。”
  “如果大家选我作为领头人,我有信心带领你们活着到达澜州。”
  秦松说话掷地有声,坚定不移,让人非常有安全感。
  其他人互相看看后,都没有说话。
  他们都是泥腿子,大字不识几个,拿什么和童生比。
  这个朝代选拔人才极其残酷。
  虽然秦松只是童生,但也是难考的,很多人考到头发发白,都考不起。
  顾瑾这辈子的亲爹顾长生,就考了十几年都没有考起童生,因为一直考不过,备受打击下才投河自尽。
  顾瑾看向青年的眼神多了一丝尊重。
  其他人也都被镇住了。
  这个时代,读书人实在太少了,有的村里,几十年都出不了一个童生。
  见没有人出来应对,秦松抱拳行礼。
  “既然大家没有异议,如此,那我就却之不恭……”
  这时,忽然有人站起来,打断了他的话。
  “选你当带头大哥没问题,但是你总得说些章程出来。”
  “要不然,我们怎么知道你有没有能力带我们活着前往澜州。”
  那人的话得到了很多人的附和。
  “就是。”
  “就是。”
  被人逼问,秦松依旧神情自若。
  他侃侃而谈:“我看过舆图,前方不远就有一座无主的大山,我们可以进山寻找食物,我会将所有人都整合在一起。”
  “根据他们的能力分配活计。”
  “会打猎的,组成猎队。”
  “水性好的,组成捕鱼队。”
  “手脚麻利的组成采集队。”
  “身手好的,组成护卫队。”
  “厨艺好的,管后勤。”
  “等等。”
  “只有将每个人的能力发挥到最大,我们就一定能够成功。”
  秦松其实早就盘算要将这这一只逃荒队伍拉起来,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契机。
  现在,机会已经摆在眼前。
  他不可能让它溜走。
  顾瑾见不少人还在犹豫,立刻带头鼓掌:“我支持秦叔叔。”
  “秦叔叔是读书人,脑子又活,我看他这个计划非常好。”
  有了顾瑾带头鼓掌,本来还有些腼腆的人也鼓起掌,总不能连一个孩子都比不过。
  稀稀拉拉的掌声越来越热烈,最后,所有人都站了起来。
  他们,看到了生的希望。
  李大海站在不远处,一脸欣慰。
  元一感慨万千:“我本来以为我们家那一车粮食是保不住了,想不到居然一粒都没少。”
  元五也没有了之前的阴阳怪气,点头附和。
  他妈滴,那小姑娘平时就看起来不好惹,想不到胆敢出手杀人。
  更让元五意想不到的是,顾瑾杀了人一点心理阴影都没有,居然还能够参加会议。
  元五回想起自己八岁那年,还挂着两个大鼻涕讨饭,顿时对顾瑾心服口服。
  此刻太阳已经落山,但每个人的心都是火热的。
  他们排着队,一个个将自己最擅长的能力告知。
  秦松一个人自然是忙不过来的。
  他找了几个识字的,包括顾瑾等二十几个人帮忙。
  大概半个时辰,便将灾民分成十队。
  每一个队的人数不定,有的多,有的少。
  元家和李家三个壮年都进了护卫队。
  秦松见过他们杀人搏斗,对他们的武力非常满意。
  顾瑾大致估算了一下。
  这支逃荒队伍现在只剩下两千余人。
  大概两百来户。
  出发前老幼妇孺占大多数,现在则是青壮年居多。
  一个月的行程,倒下了不少人。
  顾瑾惊喜的是,逃荒队伍中有郎中。
  还不止一个。
  秦松将他们组成一个队,专门负责给人看病。
  不过,奇怪的是顾家人一个都没有看见。
  询问后,顾瑾才知道有不少灾民在出了建州后,走了水路。
  至于上扬村和李家村的人,或许是有些忌惮,见了他们后,都不敢怎么说话。
  顾瑾也图了一个清净。
  将所有的队伍分配后,第二日,他们进山了。
  一座无主的深山老林。
  像这样的山林,逃荒队伍以前是避之不及的。
  因为,没有人穿行的深山,有猛兽不说,到处都是荆棘,无法进去寻找物资。
  现在好了,队伍里有专门开路的砍刀队。
  他们拿着各种铁器,劈开了一条通往山里的路。
  “所有人听着,进山之后,一切都要听命令行事。”
  “一旦脱离队伍,死伤自负。”
  “都听清楚没?”
  秦松扯着嗓子大喊。
  站在前面的人肯定是听清楚了,他们口口相传,将这一句话,传到队伍最后面。
  传着传着就变味了。
  什么,脱离队伍就会死?
  这么凶险吗?
  那等会得打起精神,可千万不能掉队。
  顾瑾现在是秦松的左右手,他们一家呆的位置最安全。
  四月。
  万物生长得非常茂盛。
  进了林子,森林里所有植物都抽出了嫩芽,有的还开了花结了果。
  采集队的人见了后,欣喜万分。
  “天啊,这里还有香椿林呢,这么多摘下来,最低有几十斤呀?”
  “可不是,你看前面,有竹子,肯定能挖到不少竹笋。”
  “我喜欢采蒲公英,这片地上的归我了。”
  妇人们叽叽喳喳,各自找到自己最喜欢的植物,死命薅。
  捕猎队的人已经在寻找兔子洞,蛇洞,老鼠洞,刺猬洞等。
  只要能吃的,都得带走。
  捕鱼队在护卫队的护送下,找到了一条小溪,溪中的鱼儿虽然不大,但是数量非常多。
  随便用网子捞捞,就是大几斤。
  剩下的人也没有闲着,会爬树的,爬到树上掏鸟窝。
  体力弱的捡些干柴堆积在一起准备带走。
  逃荒队伍的到来,惊起鸟雀无数。
  钱宝觉得那些人都是小打小闹,他要搞票大的。
  钱家一家都是猎户。
  最擅长跟踪猎杀野猪。
  之前不敢进山捕猎,是怕脱离了大队伍赶不上进度。
  现在好了,有秦松主持大局,就算他们晚些回来,也不会被丢下。
  钱宝带着他两个儿子寻着野猪的踪迹,悄悄的离开了大队伍。
  大家伙都忙得热火朝天,根本就没有留意到有人离队。
  等他们发现后,钱宝和他两个儿子一人扛着一头小野猪得意洋洋地出现在众人面前。
  偷家这件事,钱宝他们已经非常熟练。
  “天呐,有肉吃了。”
  “钱叔,你什么时候去打了野猪啊?”
  众人兴奋大喊。
  秦松虽然不满意钱宝擅自离队,但三头小野猪,加起来有两百多斤,能让这支队伍饱腹一顿了。
  为了积攒更多的物资,秦松带着逃荒队在这座深山里逗留十几天。
  所有的野菜风干。
  积攒的各种肉食鱼类,用盐腌制。
  肉类太多,几乎将队伍里携带的食盐全部用完。
  再加上顾瑾带着人没日没夜寻找,挖来一千多斤来斤葛根和各种虫子。
  这些物资能够让两千多人支撑最少半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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