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3章 她把自己都当成了棋子!

  通过催眠修改一个人的记忆是完全可以做到的
  而且有真实案例
  2012年,警方在一处居民楼里解救出一名已经失踪五年的女大学生
  并成功抓捕了犯罪嫌疑人周某
  奇怪的是,那名女大学生并没有被关押或者被限制行动
  警方进入嫌疑人家里时,她正在带孩子
  对于警方抓捕周某,她还表示了不满,询问是不是抓错人了
  见到自己的父母,她说并不认识对方,还说自己的父母在她小的时候就已经相继去世
  闹到最后,警方都有点怀疑是不是弄错了
  好在及时做了亲子鉴定,才确定了女大学生的身份
  后经周某供述,他给女大学生杜撰了一个全新的人生经历,并每日对其进行灌输
  具体方法就不说了
  两年后,女大学生被洗脑成功,不但接受了新身份,还给周某生了孩子,过起了日子
  类似这样的案子在国内还有很多,国外那就更多了
  审讯还在继续
  曾丽思全都交代了
  将她知道的细节全部说了一遍
  奇怪的是,于大章并没从她嘴里听到关于管家的信息
  “刘琪还是在防着她啊”于大章自语道
  很显然,刘琪并没有将全盘计划告诉曾丽思
  她只清楚自己这一环的计划,至于如何将刘思远送进监狱,她并不知情
  同时于大章还注意到,曾丽思并不好奇是谁解除了刘思远的催眠
  她一句都没问过
  并且在提到催眠时,也没有在她脸上看到叶智羽那种对专业的狂热
  凡事一旦和钱扯上关系,就不那么纯粹了……于大章摇了摇头,然后再次拿起麦克:
  “马哥,取证吧”
  既然曾丽思将整个过程交代清楚了,下一步自然就到了取证环节
  证明她所做的一切,都是刘琪指使的
  光靠嘴说不行,必须要有实质性的证据
  “刘琪是如何和你联系的?”马健盯着曾丽思问道
  “我们一年前是通过电话联系的,当时是她打给我的”曾丽思回答得很顺畅:
  “回国后,我们当面谈了具体的细节,我记得当时是在一辆商务车里”
  “后来她还为我办了一张电话卡,这之后……”
  曾丽思说到这里停了下来,似乎在回忆着什么
  片刻后,她突然抬起头看向马健:
  “我漏了一件事,在接触刘思远之前,刘琪让我对她进行过一次催眠”
  “说说具体的”马健立刻来了兴趣
  “催眠的内容是,忘记她父亲的死因”曾丽思的脸色有些难看:
  “当时我还好奇她为什么要这样做”
  马健想了想,继续问道:
  “催眠一次就能让她忘掉?”
  好歹今天他也亲眼见识过催眠了,也知道了催眠是个长期持久的活儿
  所以对于一次就让人丧失记忆这种话,他多少还是有些怀疑的
  “受控者敞开心扉,完全配合的情况下,是可以完成的”曾丽思解释道
  刘琪要忘掉的是刘正阳真正的死因……于大章听到后,在心里补充了一句
  怪不得见面那次,她表现的那么自然,一点没看出有撒谎的痕迹
  原来刘琪提前给自己洗脑了
  现在就连她自己都以为刘正阳是自然死亡
  多么可怕的心机!
  她把自己都当成了棋子
  “还是说说你们的联系方式吧”
  马健又将话题拉了回来:
  “刘琪给你办了张电话卡后,她再联系你,就打你新号码?”
  曾丽思摇摇头:
  “没有,我回国后,她从来没给我打过电话”
  “没打过电话?”马健皱着眉头问道:
  “那你们平时都怎么联系的?”
  “结识刘思远后,我和刘琪就没再联系过”曾丽思回答道:
  “这是之前就计划好的,不能让别人看出我们认识”
  坏了,她成弃子了……于大章立刻猜到了刘琪的计划
  她们唯一的一次通话,是曾丽思在剑桥时,刘琪给她打的国际长途
  距离现在已经一年多,别说查通话内容了,就连通话记录都很难查到
  而且曾丽思回国后,刘琪还给她办了一张新电话卡
  这么做的目的,是要将曾丽思国外的那张电话卡处理掉
  估计刘琪当初给曾丽思打电话,用的也不是自己常用的手机号
  好算计啊
  这就等于切断了和曾丽思所有的联系!
  刘琪在动用这枚棋子前,就计划好了如何撇清她们之间的关系
  “停下来吧”于大章拿起麦克说道
  审讯时间已经超过了两个小时,再审下去就有逼供的嫌疑了
  而且曾丽思很配合,对所知道的事情都交代了一遍
  让其好好休息,也能更好的回忆一些细节
  于大章站起身,来到会议室
  没一会儿功夫,马健也走了进来
  “大章,抓不抓?”
  他指的是刘琪
  现在所有的线索都指向这个女人,在他看来,已经可以将其列为主要嫌疑人
  “抓她?”
  于大章看着马健,有些犹豫地反问道:
  “理由是什么?”
  马健愣了一下,但很快反应过来:
  “她指使曾丽思陷害刘思远,凭这一点就够刑拘了”
  “证据呢?”于大章拿出华子,递给马健一根:
  “你先抽一支,冷静一下”
  马健刚从审讯室出来,有些激动很正常
  刑警办案,很少有审讯完直接行动的
  一般中间会有一个开会的过程,就是为了防止头脑发热
  这种时候,来上一支香烟,总结一下,让大脑冷静下来,反而会提高办案效率
  当然,那种证据确凿、事实清楚的案件除外,直接抓就行了
  马健接过烟,深吸了两口,吐出一团烟雾
  “你是说,凭曾丽思的供词,无法指证刘琪?”
  “没错”于大章点点头:
  “咱们现在都无法证明这两人认识”
  “刘琪在曾丽思结识刘思远之前就撇清了她们之间的关系”
  “唯一有联系的地方,就是她们两个曾就读于一所大学”
  这就是证据的重要性
  如果无法证明两人相识,那曾丽思的供词就成了一面之词
  警察可以随意带人回警局调查吗?
  答案是否定的
  传唤并不要求必须有确凿证据,但必须掌握初步线索或合理怀疑的前提下进行
  显然刘琪将这两点都给切断了
  而且凭她的财力和人脉,别说大律师了,找个律师团都轻轻松松
  在没有实证的情况下,强行将她带回来接受调查,只会适得其反
  “还有一点被你忽略了”
  于大章补充道:
  “咱们现在调查的是刘正阳猝死案,而曾丽思和这件案子没有直接关系”
  “她只是对刘思远进行了催眠,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做”
  “如果严格来说,她都不构成犯罪,毕竟后续的事情没有发生”
  “所以,对刘琪来说,这枚棋子还有预警的作用”
  u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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